关于办理厦门市旅游年卡2008年度发行和充值手续的通知
2007年12月21日开始,厦门建行相关网点正式受理旅游年卡的新办和充值。2007年度旅游年卡的有限期延长至2008年1月20诶(周日)。在2007年年底新办的旅游年卡和新充值的旅游年卡使用有效期为领卡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
2008年度旅游年卡的种类:
1. 60元 日光岩,皓月园,菽庄花园,万石植物园 厦门市民
2. 120元 日光岩,皓月园,菽庄花园,万石植物园,圆博圆 厦门市民
3. 60元 圆博圆 厦门市民
4. 30元 圆博圆 本市退休人员或在校学生
5. 90元 日光岩,皓月园,菽庄花园,万石植物园,圆博圆 本市退休人员或在校学生
旅游年卡的办理方式:
1.第1种卡的办理条件:厦门市民持本市身份证,或持本市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本),或持厦门暂住证(从第一次领证之日起六个月以上)。办理时需携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建行留存。
2.第4-5种卡的办理条件:本市退休人员(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1) 持本市身份证,或持本市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本),或持厦门暂住证(从第一次领证之日起六个月以上)。办理时需携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建行留存。
(2)持有退休证,或退休相关证明(不限在厦门退休)。办理时需携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建行留存。
3.第4-5种卡的办理条件:本市在校学生(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1)持本人本市户口本复印件,交建行留存。
(2)持学生证、或校园卡、或学校的学生证明。办理时须携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建行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