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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繁华地段停车将执行高收费

我市繁华地段停车将执行高收费

我市繁华地段停车将执行高收费


[来源:厦门日报]

■《厦门市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已完成起草,并上报市政府审批■停车收费标准将按车型占用停车场面积大小、不同时段、不同路段制定


    本报讯 (记者 洪钧)随着私家车拥有量的剧增,“停车难”已成为我市交通面临的一大问题。为了有效调节车位的供需矛盾,我市将采用价格杠杆进行引导,今后凡在繁华地段占道停车的将收取较高停车费。这是昨日上午记者从市长专线上获悉的。


    昨日上午,市物价局副局长杨品香执掌市长专线,就停车收费问题回答市民的提问。杨品香介绍说,此前市物价局经过一年多的调研,并参考杭州、上海等兄弟城市的做法,已经会同市财政局、市建设与管理局起草完成了《厦门市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目前该办法已上报市政府审批。


    据悉,在该暂行办法中,对“机动车停放收费原则”进行了重新明确。停车收费再也不是简单地根据时间长短计费,而将按照车型占用停车场面积大小、不同时段、不同路段制定收费标准,实行分类管理。有关部门将按照路段车流量、商业网点、居住人口的密集度等因素确定收费路段的等级。类似中山路、禾祥东西路等繁华商业区属于一级路段,将采取较高的收费标准。总体而言,暂行办法确定的停车收费原则是,占道停车收费高于其他地面停车收费,地面停车收费高于地下停车收费,长时停车收费高于临时停车收费。


    杨品香表示,其实从去年开始,我市的中山路、禾祥东西路已经在尝试按照这一原则进行收费了。“过去,中山路上停4小时的车也仅仅收5元钱,从去年开始,这一标准重新调整,一个小时内每辆次停车收费5元,超过一小时后停车每30分钟加收5元,停车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也就是说,哪怕你停车刚超过1小时也得交上10元的停车费了。”杨品香称,采用这一办法是因为厦门地少车多,繁华地段车位有限,因此要鼓励车辆即停即走,尽可能腾出车位,最大限度满足广大市民的停车需求。不过,这一收费标准还是暂时的,一旦暂行办法出台,全市各路段将重新确定等级,制定明确的收费标准。或许,除了中山路和禾祥东西路外,还有更多的路段将执行较高收费标准。


    链接


    现有停车分类管理收费标准


    一、繁华商业区占道收费标准:1、主干道:具体标准为在一小时内每辆次停车收费5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含一小时),超过一小时后停车每30分钟加收5元,停车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算;上述路段停车收费时间为日间8:00(含)至夜间22:00(含);夜间22:00至次日8:00为停车免费时段。2、次干道:具体标准为在两小时内每辆次停车收费5元(不足两小时按两小时计算,含两小时),超过两小时后停车每小时加收3元,停车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上述路段停车收费时间为日间8:00(含)至夜间20:00(含);夜间20:00至次日8:00为停车免费时段。


    二、咪表停车收费标准:1、一级路段收费标准为每停车30分钟收费2元,凡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算,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并以此类推。2、二级路段收费标准为每停车30分钟收费1元,凡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算,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并以此类推。3、泊车咪表计费时段为北京时间每天8:00至20:00,其余时间免费。


    三、其他停车收费:1、大型车辆:临时停放4小时以内每辆次收费8元,每超1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2、中小型车辆:临时停放4小时以内每辆次收费5元,每超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3、临时停放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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